
擬訂臺北市內湖區碧湖段三小段542-2地號等50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一、基地基本資料
(一)基地位置
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及內湖路二段以北、內湖路一段737巷以東、內湖路一段737巷19弄以南、內湖國小以西所圍成範圍內之部份土地,面積3,160平方公尺。更新單元位置示意圖
(二)更新單元範圍
本計畫更新單元範圍包含臺北市內湖區碧湖段三小段542-2、542-3、542-7、542-9、542-10、542-11、542-12、542-13、582、591、592、593、594、595、596、597、598、599、600、601、602、603、604、605、607、609、611、613、615、617、619、624、625、625-1、626、626-1、627、627-1、628、631、632、634、636、638、640、642、647、648、649、657-2地號等50筆土地,面積共為3,160平方公尺。更新單元地籍範圍示意圖
(三)實施者與規劃單位介紹
1. 實 施 者: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 建築設計:王德生建築師事務所
3. 都更規劃:廣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四)案件申辦進度
1. 更新單元公告:中華民國100年6月9日臺北市政府府都新字第10001424200號函公告核准。
2. 辦理事業計畫公聽會:中華民國100年7月21日
3. 事業計畫申請報核:中華民國100年11月18日
4. 事業計畫公開展覽期間:103年7月16日至103年8月14日
5. 公辦事業計畫公聽會:103年8月8日
6.變更細部計畫案公告實施:103年9月11日
7.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專案委員會議審議通過:106年3月16日
8.召開聽證:108年08月30日
9.召開審議會審查(第400次會議)(修正後再提會討論):108年12月02日
10.召開審議會審查(第430次會議)(修正後通過):109年08月14日
11.核定公告:110年07月20日
二、處理方式及其區段劃分(一)處理方式
都市更新處理方式全區皆採「重建」方式進行。(二)區段劃分
本計畫預計未來擬將更新單元全區劃為「重建區段」實施都市更新事業。
三、容積獎勵申請(一)都市更新容積獎勵
1.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申請都市更新容積獎勵總計2,763.85㎡,約占基準容積比率之35.54%。(實際容積獎勵額度應以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之事業計畫內容為主)。
2. 申請容積獎勵項目:
(1)△F3(更新時程獎勵):容積獎勵比率為7.00%,獎勵面積為544.31㎡。
(2)△F5-1(建築設計與鄰近地區建築物相互調和):容積獎勵比率為10.00%,獎勵面積為777.58㎡。
(3)△F5-3(留設人行步道或騎樓):容積獎勵比率為9.44%,獎勵面積為734.36㎡。
(4)△F5-5 更新單元規模:容積獎勵比率為3.10%,獎勵面積為241.05㎡。
(5)△F5-6 綠建築設計:容積獎勵比率為6.00%,獎勵面積為466.55㎡。
(二)修訂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容積獎勵
1. 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申請專案計畫容積獎勵總計1,486.55㎡,約占基準容積比率之19.12%。(實際容積獎勵額度應以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之事業計畫內容為主)。
2. 申請容積獎勵項目:
(1)原則一、公共設施補充原則:容積獎勵比率為2.77%,獎勵面積為215.39㎡。
(2)原則二、適當規模住宅誘導原則:容積獎勵比率為10.00%,獎勵面積為777.58㎡。
(3)原則三、環境貢獻度原則:容積獎勵比率為2.93%,獎勵面積為227.83㎡。
(4)原則四、既有容積保障原則:容積獎勵比率為3.42%,獎勵面積為265.75㎡。
四、建築規劃設計(一)建築物設計
1. 型態、構造及樓層數:本計畫都市更新單元擬興建地上21層地下4層之建築物,其建築構造設計採RC構造。
2. 規劃戶數及空間用途:規劃店舖14戶及住宅85戶,更新後總共戶數為99戶。建物地面層1 ~2層規劃為店舖使用,4層為社區服務空間及管委會空間使用,其餘地上3及5~21層皆規劃為住宅單元使用。建築物地下1層為防空避難室兼停車空間;地下2至4層為停車空間。一層平面圖
二層平面圖
三層平面圖
四層平面圖
五層平面圖
六至二十一層平面圖
屋頂突出物一層平面圖
屋頂突出物二、三層平面圖
地下一層平面圖
地下二層平面圖
地下三層平面圖
地下四層平面圖
北向立面圖
東向立面圖
南向立面圖
西向立面圖
透視模擬圖
(二)人車動線設計
停車空間進出動線應配合基地周邊之道路系統特性進行規劃,本基地汽機車之停車空間出入口位於內湖路一段737巷19弄,未來基地停車出入口及內部,應設置明顯之標誌牌,導引車輛進出。停車場出入口配置示意圖
(三)景觀植栽設計
與新古典主義建築風格語彙一致,運用歐式花園的基本元素架構設計如:中央廣場、雕塑水景……。以現代簡約的設計線條搭配石材的質感做素雅但富有層次性的主題表現,透過夜間光景的襯托讓歐式花園也可以傳達東方禪的靜謐意境。景觀設計概念示意圖
(四)消防救災及逃生避難設計
1. 基地留設8Mx20M雲梯車救災操作範圍。
2. 提供暢通無阻的防災避難動線。
3. 合理規劃人行及車行避難動線,並提供消防人員安全救災動線,已達安全救災活動空間。防災與逃生避難規劃平面圖
五、實施方式及有關費用負擔
(一)實施方式
本計畫都市更新單元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之。
(二)費用分擔方式
本計畫更新事業之實施,其總實施成本為由實施者以提供資金方式參與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並由更新單元內的土地所有權人按其權利價值比例共同負擔,而以權利變換後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折價抵付予實施者。
六、拆遷安置計畫(一)法令依據
本計畫都市更新單元地上物之拆遷計畫其主要法令依據如下:
1. 都市更新條例
2.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二)預計拆遷時程
本計畫都市更新單元之預定拆遷時程如下:
1. 拆遷公告及通知: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日起第10天
2. 公告拆遷日(開始進行拆除工程):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日起第90天
3. 搬遷截止日:權利變換計畫核定發布日起第120天
4. 若實施者已取得本案拆除執照,對於搬遷截止日前已騰空點交之地上物,得視當時情況提前進行拆除工程。
七、財務計畫(一)成本說明
本計畫都市更新單元相關成本項目編列方式和標準依「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表(100年11月08日)」提列。
(二)更新事業實施經費
本計畫都市更新單元之共同負擔總計預估為1,903,277,463元,未來實際成本應以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之權利變換計畫內容為準。
八、實施進度(一)目前進度
本案目前作業進度為事業計畫已核定公告,進行權利變換計畫前置作業。
(二)整體進度
本都市更新事業時程自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核定至更新成果報核共計53個月,其中主要可分為三階段,分別是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公告至地上物騰空拆除共6個月、工程施工至取得使用執照之施工期共40個月、送水送電申請至更新成果備查之交屋與成果報核期共7個月。(本預計時間為預估時間,將依實際情形調整)
九、法令諮詢
有關更新相關法令規定可參閱『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法令園地』。 http://www.uro.taipei.gov.tw/
十、聯絡方式實施者: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人:郭泳霈 特助
電話:02-2383-0666分機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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